丹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關(guān)于蔣冰為丹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的決定
(2024年7月3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)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》第五十條規(guī)定,丹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,蔣冰為丹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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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編輯:喬宇】
【審核:王同文】